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,首先应进行空载试运行数次。但是未安装完毕前,切忌通电试运行。
2.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,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,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,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。
3.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125%,起升离地面约20厘米,15分钟的静负荷试验,检查是否正常。
4.安装调试和维护时,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,当吊钩上升到上临界位时,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
(10t,16t,20t必须大于120mm)。当吊钩下降到下临界位时,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圈,有效圈数必须在2圈以上。
5.在使用中,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,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(120次)情况下使用。
6.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,切断电源。
7.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相反方向运行的手电门按钮。例如:同时按向上和向下按钮,会导至电动葫芦烧机,切记不可同时按
8.电动葫芦应由专人使用,使用者应掌握使用规程,严禁歪拉斜吊。
9.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,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,并仔细加以记录。
10.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,应保证额定载荷下,制动下滑量S≤V/100(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)。
11.钢丝绳的报废标准: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/T5972-1986《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》执行。
12.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,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,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。
13.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,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。
14.电动葫芦不工作时,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,防止零件产生不可逆变形。
15.在使用过程中,如果发现故障,应立即切断主电源。
16.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。
17.10~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,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,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,此时可以下降,过一段时间,待电机冷却
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。
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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